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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要求高校宣傳招生不得承諾保證錄取
針對近日個別高校做出“第一院校志愿組A志愿報考,保證錄取”等承諾,昨日,廣東省招生辦發(fā)出《關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宣傳和志愿填報指導工作的緊急通知》,要求高校宣傳時要準確客觀,不夸大其詞,不得使用“保證全部錄取”、“任選專業(yè)”等承諾性語言,輕率承諾考生。
日前,有高校為招攬生源,在招生宣傳中承諾所謂“重點線以下20分以內(nèi)、第一院校志愿組A志愿報考的前10%的考生保證第一專業(yè)志愿錄取”。
對此,省招生辦明確回應,實際錄取時,不論考生填報學校志愿在A、B、C哪個位置,省招辦投檔后,高校既看不到考生該志愿組的其他院校志愿,也看不到志愿處于哪個順序位置。所以,所謂“A志愿填報,保證錄取”等說法不確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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