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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航空航天大學2011年研究生新生報到須知
祝賀您考取北京航空航天大學研究生!為幫助您順利入學,現(xiàn)將新生報到有關注意事項通知如下,請您按要求做好入學準備。
一、 報到日期:二〇一一年九月一日(具體時間及要求報到前見研究生院網站)。
報到地點:北京航空航天大學迎新接待站(校圖書館前求是廣場)。
二、 報到憑證:新生憑我校簽發(fā)的“研究生錄取通知書”報到,其它證明均不作入學憑證。
三、 黨(團)組織關系
1、黨組織關系:
。1)在北京的考生(不包括在京國家機關、部隊),臺頭寫“北京航空航天大學黨委組織部”。
。2)黨組織關系在外地的考生(包括在京國家機關、部隊),臺頭寫“北京市委教育工委組織處”。
。3)去往單位都寫“北京航空航天大學黨委組織部”。
2、團組織關系一律憑團員證辦理,請務必按團員證的使用規(guī)定辦好轉出手續(xù),交學校研究生團委。
3、凡錄取類別為“定向”或“委托培養(yǎng)”的研究生,只辦理臨時黨(團)組織關系。
四、 戶口
1、錄取類別為“非定向”或“自籌經費”的研究生,必須自帶戶口關系,報到時交錄取學院。
。1)由公安機關開出的戶口遷移證必須與本人居民身份證和錄取通知書上的姓名等內容相一致;
。2)戶口遷移證必須加蓋公安局和派出所公章;
。3)戶口遷移地址為“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或“北京市海淀區(qū)學院路37號”
。4)戶口遷移只限本人,不得隨帶家屬戶口。
2、北京生源的新生可不轉戶口。
3、錄取類別為“定向”或“委托培養(yǎng)”的研究生不轉戶口。
五、 檔案
1、需調檔的應屆生必須持“調檔函”(調檔函隨錄取通知書一并發(fā)放)通知檔案所在單位,并于2011年7月15日前將人事檔案寄到北京航空航天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詳見“調檔函”上的說明及要求)。
2、檔案接收單位:北京航空航天大學研招辦。
六、 行李托運
1、如需要托運行李,一律辦理快件,并把“北京航空航天大學研究生新生行李簽”粘貼在行李明顯處。
2、凡在報到日期當天到達北京站和北京西站的行李由學校統(tǒng)一提取,提前和過期到達的行李、到達其他車站的行李則由新生自行提取。
七、 入學資格復審
1、凡是由應屆本科畢業(yè)生錄取為碩士或博士研究生的新生,必須攜帶本科畢業(yè)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入學報到時交錄取學院審驗。
2、凡是通過普通招考錄取為博士研究生的新生,必須攜帶碩士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入學報到時交錄取學院審驗。
八、 在學期間生活待遇
1、錄取類別為“非定向”的學歷研究生在學習期間生活待遇的具體標準,按照我校制訂的培養(yǎng)機制改革方案執(zhí)行。
2、錄取類別為“定向”、“委托培養(yǎng)”或者“自籌經費”的學歷研究生,按照由原單位或個人與我校簽訂的“協(xié)議書”中的相關條款及我校制訂的培養(yǎng)機制改革方案執(zhí)行。
九、 住宿
新生由學校按學院統(tǒng)一安排房間。
十、 繳費
1、新生繳費按照我校財務處《2011年研究生新生繳費說明》辦理。
2、若考生為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應屆本科或應屆碩士畢業(yè)生的,學校不再代開銀行卡,請繼續(xù)保留使用北航本科或碩士階段原有的存折或銀行卡。
十一、體檢
1、新生報到后需參加我校醫(yī)院統(tǒng)一安排的體檢,京外生源還需注射疫苗。
2、體檢費及注射疫苗費按衛(wèi)生局規(guī)定標準收繳,費用自理。
十二、其它
1、新生必須在“研究生錄取通知書”指定的時間內到我校報到。
2、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時報到者,需事先由原單位證明,向錄取學院請假。
3、逾期兩周不報到者,取消入學資格。
北航研招辦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區(qū)學院路37號,郵編:100191
招生咨詢電話:010—82314369、82316674(碩士)
010—82317794(博士)
傳真:010—82328059
北航研招辦網址:http://yzb.buaa.edu.cn/
北航研究生院網址:http://graduate.buaa.edu.cn/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
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二〇一一年六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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