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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析基于我國新型農民培育的體制制約因素論文
論文摘要:培育新型農民,是實現(xiàn)由傳統(tǒng)農業(yè)到現(xiàn)代農業(yè)轉變,加快農業(yè)現(xiàn)代化進程的保證。目前,全國各地都在開展新型農民培育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總的來看還處在初級階段,問題還很多,導致這些問題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根本問題是體制問題。高校應從管理體制、監(jiān)督體制、財政體制、經濟體制與**行為的沖突等體制層面上去尋找導致農民培育一系列問題的根源。
論文關鍵詞:農民培育;體制;制約因素
開展新型農民培育工作,是實現(xiàn)由傳統(tǒng)農業(yè)到現(xiàn)代農業(yè)轉變、實現(xiàn)農村城鎮(zhèn)化、實現(xiàn)農村社會和諧發(fā)展的必要條件。所謂“新型農民”是相對于“傳統(tǒng)農民”而言的,目前在我國理論界對新型農民的概念界定不一。有一種觀點認為“新型農民”是指適應現(xiàn)代市場經濟發(fā)展要求和新農村建設需要的市場型農民、文化型農民、技能型農民和創(chuàng)業(yè)型農民。還有一種觀點認為“新型農民”是指適應現(xiàn)代市場經濟發(fā)展要求和新農村建設需要的有文化、懂技術、會經營的新型農民。盡管觀點不一,但是他們都有一個共同的認識,即新型農民相對于傳統(tǒng)農民來講應該是懂技術、懂文化、懂市場、懂知識。因此,在加快我國由傳統(tǒng)農民到新型農民轉變的過程中,加強對我國農民的培育,提高農民的整體素質顯得尤為重要。然而由于多種原因,使得我們在新型農民培育中還面臨很多問題,特別是在新型農民培育的體制問題上還有待于深入細致的探討。本文著重從管理體制、監(jiān)督體制、財政體制、經濟體制與**行為的沖突等體制層面上展開研究,以求尋找一種培育我國新型農民的新體制。
一、管理體制——管理不力,沒有專門機構統(tǒng)一管理
在培育新型農民的培訓工程中有很多部門參與,并且在培訓內容、培訓專業(yè)、考核標準等方面的要求均不相同,操作也比較混亂,這種管理模式給新型農民的培育工作帶來了一系列問題。
1. 培訓資金過于分散,培訓資源形不成合力
在新型農民培育中,從中央**開始就有多個部門參與,如農業(yè)部、人保部、全國總工會、國務院扶貧辦、全國婦聯(lián)、共青團、發(fā)改委、財政部、教育部等等。**用于農民培訓的資金從中央財政劃出后,按比例分撥給上述這些部門,再由這些部門分撥給各省的專屬部門,這樣一來,造成資金分散,直接影響培訓效果。另外,這么多的管理部門勢必造成培訓機構繁多,培訓重復,培訓資源形不成合力等問題也嚴重影響了培訓效果。如果把每個部門的培訓資金與資源集中起來進行整合,由一個部門來統(tǒng)一管理、統(tǒng)一培訓內容、統(tǒng)一認定培訓機構、統(tǒng)一考核質量,這樣一來培訓資源就能形成合力,資金也能用在刀刃上,培訓效果也要好得多。
2. 目標管理混亂,培訓部門利用管理混亂套取培訓資金
在上述眾多培訓部門中,由于各**部門職能不同,所針對的培訓對象各不相同,培訓的具體操作方式也各不相同。在培育對象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針對的是農村勞動力、下崗職工和失業(yè)職工;扶貧辦針對的是貧困人口,農業(yè)局針對的是農村勞動力,工會更多是針對農民工。在操作方式上,有的是下鄉(xiāng)培訓,有的是在職業(yè)學校封閉式培訓。培訓時間長短不一,有的一個月,最短的為兩三天。培訓教材也各不相同。在大力倡導“目標管理”的形勢下,連**的“目標”也混亂了,值得深思。由此可見,在目前的體制性障礙下,新型農民培育工作機制扭曲,各個業(yè)務部門的書面目標雖然都能圓滿完成,但其“含金量”就肯定會大打折扣。各部門業(yè)務目標完成了,也并非等于實現(xiàn)了中央**的預期社會目標。另外,由于上述幾個部門之間互相不通氣,培訓信息也沒有進行聯(lián)網,所以一個培訓機構就可以用一個部門培訓的人員名單,反復向其他部門申報補貼資金,造成套取資金的違規(guī)行為。
3. 培訓部門繁多,使得培訓農民不知何去何從
如此之多的培育部門讓農民眼花繚亂,不知道該何去何從,不知道自己到底該去哪個部門培訓,想參加培訓不知道應該去哪兒咨詢,所有這些嚴重影響了新型農民培育的效果。
這種多頭管理現(xiàn)象如果不整合就會存在資源浪費、資金浪費、重復培訓等各種問題,F(xiàn)在新型農民培育的受眾面非常廣,是個龐大的群體,沒有一個專門的機構來統(tǒng)一管理,新型農民培育流于形式的狀況就很難避免。要整合這種多頭管理的現(xiàn)象就需要打破部門利益,需要從中央開始就有一個專門機構來統(tǒng)一管理所有的新型農民培育工作,使有限資金發(fā)揮最大作用,整合培育資源,形成培育合力,為農民培育工作作出最大貢獻,杜絕利用管理混亂套取新型農民培育資金的做法。這對于緩解當前新型農民培育供給能力不足的問題意義重大。
二、監(jiān)督考核體制——不規(guī)范、不科學
新型農民培育作為國家的一項具體政策,國家又投入了大量資金,為了取得較好的培育效果,必須對培育機構,培育資金的使用等進行監(jiān)督,對培育效果進行考核。但是如果監(jiān)督考核體制不合理,不但起不到應有作用,反而會起反作用。目前,新型農民培育的監(jiān)督考核體制就存在一些問題,主要是:
1. 考核指標定得太高,導致只重視數(shù)字不重視質量。隨著新農村建設的推進,新型農民培育作為國家的一項惠農工程,**非常重視。隨之也出現(xiàn)了培育指標定得過高,而且年年加碼,這樣導致很多問題的發(fā)生。
(1)資金短缺。新型農民培育資金來源主要有三個方面,一是上級部門撥款,一是當?shù)夭块T自籌,還有就是市**幫扶。上級部門撥款只占10%左右,剩下的都得靠自籌和市**幫扶。但事實上,每級**用于培育新型農民的資金都非常緊張,指標太高,資金籌措相當困難,造成資金短缺,影響培育質量。
(2)缺生源。考核任務越來越重,但能適合參加培育的農民卻越來越少。青壯年勞動力基本上都外出打工了,留在家里的大多是老人、小孩和婦女。這些人大部分對培育并不關心,也不愿意來參加培育。所以**部門在組織過程中只好發(fā)一些補貼、贈品等以此來吸引大家參加培育。
(3)質量差。上面要政績,下面要完成任務,最后的結果就是學校在農村拼命招生。至于設立什么專業(yè),是否以市場需求來設立專業(yè)并不是主要的衡量標準,而是什么專業(yè)好招生就開設什么專業(yè),什么專業(yè)容易下鄉(xiāng)鎮(zhèn)操作就開設什么專業(yè)。
這樣只是為了完成上級考核,這種應付式的培訓,不但培育不出合格的新型農民,也嚴重擾亂了新型農民培育市場,影響了新型農民培育政策的順利實施。因此,**在制定任務時應該根據國家和地方實力以及農村實際,實事求是地、循序漸進地開展工作。
2. 考核機構繁多,浪費培訓資源
由于目前國家對農民培育的補助資金分散在不同的部門,很多培訓學校不僅僅承擔一個**部門的培訓任務,而是承擔多個**部門的培訓任務。比如有的培訓學校,既是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的定點培訓機構,也是農業(yè)局、總工會等部門的定點培訓學校。因此就會出現(xiàn)幾個不同的檢查部門,而且各部門的考核標準還不統(tǒng)一。這樣一來,學校就需要花費大量的時間和精力來應付各相關部門的檢查。每來一個部門進行檢查,培訓機構都要進行招待,都要花費大量的時間和經費,這不但達不到檢查效果,反而加重了培訓機構的負擔。培訓機構不是把精力放在農民培訓上,而是疲于應付檢查,放在經營與監(jiān)督機構的關系上,嚴重影響了新型農民培育工作的正常進行。因此,要避免這類問題的發(fā)生。新型農民培育工作必須由統(tǒng)一部門管理,統(tǒng)一考核標準。
三、財政體制——財政補貼不合理
在新型農民培育中,經費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國家雖然明確提出以就業(yè)專項資金補貼新型農民培育,但由于使用范圍狹窄,審批過于嚴格,往往是下半年財政撥款才到位,從而造成培訓學校前期投入巨大,后期拿不到補貼款,直接影響培訓效果。
1. 資金審批不規(guī)范
在新型農民培育中采取委托培訓和事后補貼的模式,各培訓學校需要先行墊付培訓費用,考核合格后才能拿到相應的補貼款。但是新型農民培育考核辦法很不規(guī)范,其中有一個電話回訪制度,即在培育結束后,主管部門對學員電話抽查培育情況。如果被回訪的學員沒聯(lián)系上(如換了手機號碼或者抽查時手機欠費停機,或者是抽查時恰好人不在,沒接到電話等情況),主管部門就可認定學校培訓不達標,從而導致培訓機構拿不到補貼款。利用這種辦法作為資金審批的一個依據是極其不合理的。電話回訪作為評估學員對學校的滿意度還是可行的,但聯(lián)系不上學員就認定培訓不達標顯然是沒有根據的。眾所周知,接不通電話會有很多原因也是很正常的事情,怎么就能認定培訓不達標呢?顯然這種資金審批辦法很不科學,也不公平。這樣一來,一方面嚴重打擊了培育機構參與培育的積極性,另一方面使新型農民培育缺乏資金,影響培育效果。有些相當有實力、培育效果較好的學校不得不停止招生,使新型農民培育工作受到嚴重影響。
資金審批應該是一件很嚴肅的事情,它關系到新型農民培育工作的生命,作為資金審批部門應該綜合各方面的信息,客觀公正地對培訓學校的工作給予認定。
2. 財政補貼不合理
在新型農民培育中,**投入了一定的資金進行補貼。但對新型農民培育的補貼標準偏低且不夠合理,使得一些有就業(yè)渠道、真正想做新型農民培育的學校無法做下去,而一些只想從國家惠民政策中撈一把的培訓機構卻從中受了益。
對于。一些投入較高且就業(yè)市場較為緊缺的工種,補貼標準偏低,沒有與其他培訓補貼拉開檔次。比如車工培訓,補貼金額為每學員800元,電腦培訓每學員補貼金額600元。但從投入上看,一臺組裝電腦的價格只有1000元左右,而一臺機床的價格少則數(shù)萬元,多則10多萬元。從耗材費上看,來學習車工技術的都是一些真正想學到技術的農民工,他們大多都很珍惜難得的培訓機會,爭搶上機操作,培訓學校不但要承擔學員占用設備的時間,還需要承擔學員上機操作時所需的昂貴的耗材費用。而電腦培訓則不同,學員不會天天來上課,因此就耗材費來講兩者也是不可同日而語的。因此,為了經濟利益,在培訓機構中,絕大多數(shù)學校都是進行計算機科目的培訓。事實上,這樣的培訓對農民就業(yè)基本上沒有任何幫助。一是市場早就已經飽和了,二是讓文化程度本來就不高的農民通過1-2月的培訓后,與那些經過1-2年專業(yè)學習的大中專學生競爭就業(yè)崗位,肯定不具有優(yōu)勢。
如果培訓學校只是為了自身的利益,不能及時更新與市場相符的培訓科目,長期舉辦那些既與實踐脫節(jié),又與農民的實際需求有差距,且不能幫助受訓者就業(yè)的培訓,勢必將造成更多的農民不愿參加培訓,從而影響到國家惠農政策的順利實施。因此,國家在制定補貼標準時應根據實際情況,對那些投入較高,就業(yè)市場緊缺的專業(yè),補貼標準要高,對那些市場已經飽和的專業(yè),要降低補貼標準甚至不補貼。在補貼標準的制定上,要拉開檔次,體現(xiàn)出鼓勵市場緊缺專業(yè)的培訓,使培訓與農民就業(yè)農民需求結合起來,真正做到培訓后好就業(yè),就業(yè)后高收入,充分調動農民參與培訓的積極性,使新型農民培育工作落到實處。
四、市場機制與**行為的沖突——導致培育效果欠佳
市場經濟下,要按市場規(guī)律辦事,新型農民培育工作也要遵循市場規(guī)律。新型農民培育,本就是為了適應市場變化而設的,就應該以市場需求為主,由市場主導。但目前新型農民培育的操作模式基本上屬于**主導型,這與市場經濟遵循培訓需求的思維方式正好相反。目前在新型培育中產生的很多問題,都是由**主導行為導致的。如**制定不切實際的培訓指標,導致培訓效果不佳;鶎**和學校為了應付檢查,還要千方百計迎合上面各業(yè)務部門,盡可能依照上級業(yè)務部門事先定好的“葫蘆”把“瓢”畫好。否則,不僅工作沒“政績”,而且下一年就很難爭取到培育資金。由此可以看到基層辦學的自主權寥寥無幾,不是跟著市場轉,而是跟著**轉。還有資金審批的不合理導致培訓經費的欠缺,培訓機構不但不能賺錢,還要貼進去一部分,這就違背了市場規(guī)律,使本來一些很有實力的學校迫不得已只能停辦;蛘邽榱速嶅X,辦一些花費低,但市場飽和的項目。導致培訓失去了**的最初用意,使大家都寄予厚望的新型農民培育成為一種形式,農民也沒能得到實惠,徒有虛名、無實際意義。
作為一項民生工程,新型農民工培育的資金主要來源于**,但其操作模式應該進一步市場化。培育指標的制定,**的監(jiān)督考核,**補貼資金的制定方案,培育內容的設置與培育機制的制定等都要按市場要求來做。要以市場、企業(yè)需要什么人才為衡量標準進行培訓,因為培訓的根本目的是為了提高農民的就業(yè)能力,什么專業(yè)就業(yè)率高就培訓什么專業(yè),企業(yè)需要什么人才就培育什么人才,培育與市場應該是聯(lián)動的關系。
五、結語
如果這些體制性的問題不解決,新型農民培育工作就很難取得進展,很難有一個令人滿意的效果。農民參與培育的積極性就調動不起來,培育機構參與培育的激情也會慢慢消失。提高農民素質,解決三農問題,實現(xiàn)農業(yè)現(xiàn)代化也就成了一句空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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