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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產權法與競爭法的關系論文
摘要::知識產權法是為了保護知識產權,鼓勵創(chuàng)新,維護權利人的合法權益,競爭法是對知識產權的保護一種延伸,使知識產權在貿易全球化的今天得到更好的保護。競爭法與知識產權法相輔相成。競爭法與知識產權法密不可分。
關鍵詞::知識產權法;競爭法;反不正當競爭法;反壟斷法
1、伴隨著貿易全球化的發(fā)展,知識產權日益受到重視。
知識產權是一種智力成果權,保護知識產權是為了鼓勵創(chuàng)新,維護權利人的合法權益。知識產權法指因調整知識產權的歸屬、行使、管理和保護等活動中產生的社會關系的法律規(guī)范的總稱。但僅僅依靠知識產權法的私權救濟無法對知識產權的各種利益進行完全的保護,因此競爭法應運而生。競爭法包含了反不正當競爭法與反壟斷法,有了公法的補充,是對知識產權的保護一種延伸,使知識產權在貿易全球化的今天得到更好的保護。知識產權法側重于對取得智力成果相關權利人財產和人身利益的保護,明確了知識產權人的權利和義務。他賦予了權利人自己或授權他人實施其權利,也可以請求國家禁止未經其允許而實施其權利的行為。知識產權法對保護知識產權存在不全面性。目前知識產權相關法律中對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地理標識、域名等知識產權進行了明確的保護,但還存在一些未被知識產權法所保護的智力成果,作為補充,反不正當競爭法可以對未被知識產權法所保護的智力成果進行調整,保護相關的合法權益。反不正當競爭法多表現(xiàn)為一種禁止性法律、而知識產權法多表現(xiàn)為一種授權性法律。競爭法與知識產權法相輔相成。知識產權法在保護知識產權時存在局限性。
2、知識產權法對知識產權領域的一些不正當?shù)母偁幮袨榈恼{整力度有限。
首先:知識產權法不能保護某些不受專門知識產權法保護的特點的智力成果;其次:知識產權法不能保護尚未授權的客體;最后:知識產權法不能保護權利期限已滿的客體;反不正當競爭法則可以通過調整涉及知識產權的不正當競爭行為,對上述知識產權法不能予以保護的智力成果被侵害時予以保護;并且反不正當競爭法可以在權利人濫用其權利時,對其進行調整。知識產權的權利人本應在其合法范圍內的壟斷來保護其智力成果,但出于商業(yè)目的等,權利人會不斷擴大其權利范圍,將合法的壟斷變化為非法的壟斷,這時就違反了反不正當競爭法,此時反不正當競爭法即可以實現(xiàn)其調整作用。當知識產權權利人超過了合法的壟斷,使得私權利益超過了公共利益,使知識產權變成了企業(yè)限制競爭活動不正當利益的工作時,反壟斷法也會起到調整的作用。反壟斷法監(jiān)督的目標即為不正當?shù)南拗聘偁幍男袨,而知識產權保護的是權利人的權利同時限制了競爭的行為,二者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沖突,但目前在我國這種沖突表現(xiàn)的還不明顯,但隨著知識產權的發(fā)展,及市場競爭的日趨激烈,這種沖突會愈加明顯。但知識產權法和反壟斷法根本目標都是為了激勵競爭、促進創(chuàng)新,這種本質上的目標是一致的,就需要尋找二者的平衡點。合理的保護權利人的知識產權權益,并且合理的規(guī)制市場秩序,使知識產權法與反壟斷法合理結合,平衡利用。競爭法與知識產權法密不可分。知識產權的獲得都需要一定的確認程序,如專利權、商標權的獲得都需要向有關部門進行申請,通過法律程序確認其權利。反不正當競爭法雖然也有對知識產權的保護,有對侵犯商業(yè)秘密等的規(guī)定,但沒有具體的確認程序,都是對個案進行調整。反不正當競爭法的運用不受確認程序的約束,對知識產權的調整具有廣泛性。知識產權法是對智力成果的權利人給予一種獨占的專有權,同時限制其在一定范圍內合理運用其專有權,是一種權利法。反不正當競爭法是一種消極法,是通過規(guī)定不能從事不正當競爭的行為來維護正常的市場秩序,是一種禁止性的法律規(guī)定。
3、隨著世界各國之間的貿易往來日趨增多,各國間的交流及貿易摩擦也隨之增多。
一些為獲得更多利益的企業(yè)或個人,使用不正當、不合法的競爭手段的市場行為也隨之增多,為了維護正常的市場秩序反不正當競爭法作用越來越明顯。隨著信息化的發(fā)展,更多的市場競爭會出現(xiàn)在知識產權相關的領域,在知識產權領域不正當、不合法的競爭行為也會隨之增多,這就要去把反不正當競爭法更多的與知識產權法相聯(lián)系,二者在規(guī)范市場環(huán)境、保護知識產權的作用將越來越密切。競爭法與知識產權法都是重要的法律。二者相符相成,相互關聯(lián)。競爭法的范圍更加廣泛,它是知識產權法的基礎,知識產權法在競爭法的基礎上具體化了知識產權,在競爭法無法更好的保護個別的知識產權的如專利權的情況下,知識產權法給予了補充,具體化了知識產權。同時競爭法彌補了知識產權法的不足,從總體上解釋了知識產權的規(guī)則,使得知識產權法不斷的完善,新的知識產權客體能夠被合理的保護。
[參考文獻]
。1]徐士英.論知識產權保護與競爭法實施的協(xié)調[J].時代法學,2006(01).
。2]陳敏.知識產權法與反壟斷法的貌離神合[J].法律與生活,20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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