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宰相
宰相
宰相(宰相)
宰相是中國古代最高行政長官的通稱!霸住钡囊馑际侵髟,商朝時為管理家務和奴隸之官;周朝有執(zhí)掌國政的太宰,也有掌貴族家務的家宰、掌管一邑的邑宰,實已為官的通稱。相,本為相禮之人,字義有輔佐之意。宰相聯(lián)稱,始見于《韓非子·顯學》,但只有遼代以其為正式官名,其它各代所指官名與職權廣狹則不同,而且名目繁多。通常和丞相是一個概念。
目錄 基本信息 職務變遷 歷代丞相 歷代稱謂表 收縮展開 基本信息【詞目】宰相 【拼音】zǎi xiàng 【英譯】prime minister (in feudal China) 基本解釋 “宰”在古代是官吏的統(tǒng)稱,見于《周禮》。 “宰相”指輔助帝王掌管國事的最高官員的通稱 此為宰相聽事誠隘。(聽事,即“廳事”,大廳;處理公事,接待賓客的廳堂。)!巍に抉R光《訓儉示康》 實宰相之職也!濉ち簡⒊蹲T嗣同傳》 宰相是國君之下輔助國君處理政務的最高官職。夏商是巫史,西周春秋是公卿,戰(zhàn)國以后是宰相。 宰相,中國封建時代對君主負責、總攬政務的人。 宰相,是我國歷史上一個泛指的職官稱號。宰是主宰,相是輔助之。 關于宰相職責,西漢的丞相陳平有過總結:“宰相者,上佐天子,理陰陽,順四時,下遂萬物之宜,外鎮(zhèn)撫四夷諸侯,內(nèi)親附百姓,使卿大夫各得任其職也。” 詳細解釋 《韓非子·顯學》:“明主之吏,宰相必起於州部,猛將必起於卒伍!北緸檎莆照䴔嗟拇蠊俚姆悍Q,后來用以指歷代輔助皇帝、統(tǒng)領群僚、總攬政務的最高行政長官。如秦漢之丞相、相國、三公, 唐宋之中書、門下、尚書三省長官及同平章事, 明清之大學士等!妒酚洝り愗┫嗍兰摇罚骸霸紫嗾,上佐天子理陰陽,順四時,下遂萬物之宜,外填撫四夷諸侯,內(nèi)親附百姓,使卿大夫各得任其職也! 北齊顏之推《顏氏家訓·省事》:“或有劫持宰相瑕疵,而獲酬謝,或有喧聒時人視聽,求見發(fā)遣!鼻迥呷瓠v《閱<明史·馬士英傳>》詩:“王師問罪近江濆,宰相中書醉未聞!
職務變遷宰相的正式官名隨著朝代的更替,先后出現(xiàn)過:相國、丞相、大司徒、侍中、中書令、尚書令、同平章事、內(nèi)閣大學士、軍機大臣等多達幾十種官名。據(jù)記載,早在商周時代已有太宰、尹、太師之稱,這些官職雖有輔佐天子管理國家之意,但在當時尚不具備國家機器中幕僚長階性質(zhì)。到了春秋戰(zhàn)國時代,相的名稱出現(xiàn)了。例如管仲為齊國相,藺相如為趙國相。由于當時養(yǎng)士之風盛行,不少有知識的人被各國招聘為相。秦國由于變化徹底,發(fā)展迅速,是戰(zhàn)國時代第一個設立郡縣制的國家,并于秦武王二年(公元前309年)任樗里疾、甘茂為左右丞相。丞相之名由此而始。秦始皇統(tǒng)一六國后,宰相作為官制首次確定下來。在秦以前的殷周時代,國家的最高統(tǒng)治者是通過分封諸侯進行統(tǒng)治的,商朝的王或周朝的天子不能干涉分封國的內(nèi)政,又因分封國的國君由貴族世襲,所以天子無權解除他們在分封國的統(tǒng)治權力。秦始皇之后,廢分封,設郡縣,廢諸侯,設官吏,皇帝不再通過宗法親緣關系進行統(tǒng)治,改為任命官僚向全國發(fā)號施令,因此有必要組織一套官僚機構,并借助于宰相大臣輔佐政務。宰相就在這一歷史條件下產(chǎn)生了。隨著封建國家的發(fā)展,宰相制一直沿襲了兩千年。
歷代丞相起源
宰相最早起源于春秋時期。管仲就是中國歷史上第一位杰出的宰相。到了戰(zhàn)國時期,宰相的職位在各個諸侯國都建立了起來。
秦
秦朝時,宰相的正式官名為丞相。有時分設左右,以左為上,稱為“右丞相”,“左丞相”。
漢
漢朝與秦朝相仿,只是如果稱為相國的話,地位更高一些,并以御史大夫為副職。漢武帝時,起用了一批儒生當丞相,處理日常行政事務,而政務中心則轉到了內(nèi)廷。宰相的職權逐漸轉移到了尚書臺長官的手中。漢成帝時,何武以丞相一人難以處理繁多的政事為理由,建議立三公制。于是成帝改御史大夫為大司空,遂以大司馬、大司空、丞相為三公,這是旨在分散丞相權力的一項措施。丞相、御史被分割為三,三公實際上是三個宰輔。漢哀帝改丞相為大司徒。東漢初又改大司徒、大司空為司徒、司空,改大司馬為太尉,三公之中以太尉為最尊。東漢初為了加強君主權力,權歸君主,協(xié)以內(nèi)廷尚書,三公僅為備員。以后,大權又轉移到外戚、宦官手中。三公漢成為一種空銜。三公制一直實行到東漢末。漢獻帝時,復置丞相,由曹操擔任。
三國
三國時期的宰相在各國不同,魏國稱為相國,蜀國依然延續(xù)用丞相,吳國最初也是用丞相,后來設立左右丞相。宰相的`權限在各國也不同,魏國的相國鐘繇、華歆執(zhí)政,不掌兵權,軍權由大司馬執(zhí)掌。司馬昭擔任相國時封晉公,始執(zhí)掌軍權。蜀國僅諸葛亮擔任過丞相,執(zhí)掌軍政大權,吳國的丞相開始也不掌軍權,陸遜任丞相時執(zhí)掌軍政大權。
晉
晉朝始建立省事,尚書省、門下省都是晉朝建立,開始執(zhí)行多相制,重要事務由三司八座、門下三省共議,宰相不再局限在三公,三省長官開始具有宰相地位,與三公都被稱為公輔大位、宰輔。
南北朝
南北朝時,丞相或相國多為權臣自命,成為了一種篡位奪權的手段。南北朝制度多變,皇帝所與議論政事或委以機密者,即是宰相,官名有中書監(jiān)、中書令、門下侍中、尚書令、仆射或將軍。其位最尊、權最大者則為錄尚書事。
隋
隋朝定三省制,三省長官內(nèi)史省的內(nèi)史令、門下省的納言、尚書省的尚書令都是宰相。
唐
唐朝的中書省長官中書令,門下省長官侍中,參議政事的中書侍郎、門下侍郎是宰相。尚書令,以后不再任命此官,改以尚書仆射為長官任宰相職。唐高宗后,尚書仆射只有加“同中書門下三品”、“同中書門下平章事”者才是宰相。參議朝政的百官加參議政事、參知政事、同知政事、同平章政事等加銜的也是宰相。 五代 五代的宰相制度基本上沿襲唐代,但是也有很多自己的特色。 五代基本都是以中書侍郎、門下侍郎、各部尚書、侍郎及他官加同平章事均為宰相。其中例外的,只有后唐和后周。 后唐明宗長興四年( 933年 )九月敕:“馮?有經(jīng)邦之茂業(yè),宜進位于公臺,但緣平章字犯其父名,不欲斥其家諱,可改同平章事為同中書門下二品”。后周顯德年間,樞密使吳廷祚曾加“同中書門下二品”的名號。 其他的宰相名號仍為“同平章事”。 五代時期中央集權進一步加大,宰相的權力被皇帝侵奪的同時,本身開始插手各部司的事務。宰相往往另判、領使、分管某一部門的工作,特別是一些重要的部司,幾乎都是由宰相領判。 與唐代相比,五代時期宰相制度的一大變化是,宰相的品級得到統(tǒng)一固定和提高。 后晉天福五年(940年)二月,“升中書門下平章事為正二品”,同時規(guī)定“以中書門下侍郎為清望三品”。從此,宰相的品級提高和固定到正二品,而中書侍郎、門下侍郎一旦加同平章事為宰相,其官品也由正三品升為正二品。 后晉這一宰相制度的變革,徹底改變了唐以來宰相品級較為混亂和不盡合理的局面。 與唐代的宰相制度相比,最大的一個變化是,五代時期,宰相制度出現(xiàn)了首席宰相的制度,并被沿襲下來。后唐莊宗時,“豆盧革時為首相,故稱之為首座相公”被認為是有史可查的五代首相制度的開始。
宋、遼、金
宋朝以同平章事為宰相正式官名,以參知政事為副。從漢至唐,皇帝待宰相之禮,逐漸降級,至宋太祖廢“坐論”之禮,使宰相地位大降。元豐改制,設宰相二人,首相稱尚書左仆射兼門下侍郎,次相稱尚書右仆射兼中書侍郎;另設門下侍郎、中書侍郎、尚書左右丞為副相。政和時,改左仆射為太宰兼門下侍郎,右仆射為少宰兼中書侍郎。建炎間,再改宰相官名為尚書左右仆射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副相為參知政事。乾道間又改為左、右丞相。 宋太祖建國后,不斷加強皇權,分化、削弱相權。宰相并不是一個正式官名,它實際上在隋代就是一個群體,是除皇帝之外的最高領導層。宋初實行“二府三司制”,宰相職權被一分為三,中央雖設三省,但三省及六部長官不經(jīng)特許不得管理本司事務,成為閑職。實際權力歸屬“中書門下”這一機構,又稱政事堂、都堂等,管理國家行政事務,以同平章事為長官,多由中書、門下兩省侍郎擔任,無定員。此外,以參知政事為副相,分割行政權。樞密院為中央最高軍事機構,長官為樞密使,與政事堂合稱東、西“二府”!叭尽保☉舨、鹽鐵、度支)主管財政,號稱“計省”,長官為“三司使”,號稱“計相”,地位略低于“二府”。二府三司各自獨立,互不統(tǒng)屬,直接對皇帝負責,構成最高輔政機關。 宋神宗元豐改制,廢除二府三司制,以左、右仆射為宰相,左仆射兼任門下侍郎,右仆射兼任中書侍郎。 南宋初,左、右仆射加同平章事,為正宰相,不再兼任二省侍郎,兩省侍郎改為參知政事。南宋孝宗以后,正宰相為左右丞相,副宰相仍復參知政事。此外宗、寧宗、理宗都曾設“平章軍國重事”和“同平章軍國重事”,由老臣或權臣擔任,處理軍國大事,位高宰相。 遼朝設立北南兩個官制 北面:北面又分北南兩樞密院,北院掌軍事,南院掌內(nèi)政。 北、南樞密院分別下設北、南宰相府和宰相(這是中國歷史上第一次把“宰相”作為正式官名)。 南面:南面官多仿唐制,也有三省六部、各臺、院、寺、監(jiān)、諸衛(wèi)等官,地位與北院面一樣崇高,卻并無實權。是國家用來養(yǎng)士的崇高機構。 金朝以尚書省為全國最高行政機構,不設中書、門下二省。以尚書令、左右丞相、平章政事、左右丞為宰相。
元
元朝以中書省為政務中樞,主官中書令常由皇太子兼領,下為左右丞相,再下為平章政事,副職左右丞及參知政事皆是宰相,最多至十多人。
明
明朝初亦設中書省,左右丞相。洪武十三年(1380年),罷中書省,廢丞相,由皇帝親決國政。宰相制度遂廢。后皇帝以不勝庶政之繁,設內(nèi)閣大學士協(xié)理文書。后閣職漸重,大學士成為事實上的宰相,稱輔臣,居首者為首輔。
清
清朝沿明制設內(nèi)閣大學士,雍正時設軍機處,內(nèi)閣成為閑曹,軍機大臣成為事實上的宰相。明、清習慣上都稱授大學士為拜相,但無正式宰相名份。 晚清實施新政,仿日制設內(nèi)閣總理大臣為行政機關首長。 在所有的官職中,宰相的變化最多,這是由于君主既需要宰相幫助辦理政事,又擔心宰相的權位過重,危及自身的權力。
歷代稱謂表中國的宰相在歷代王朝有不同的稱謂。下表是詳細參照。 王朝 宰相 內(nèi)容 商 相 周 冢宰 天官之長、即太宰 秦、西漢 丞相太尉御史大夫 大司徒大司馬大司空 三公 東漢 司徒太尉司空 丞相 御史大夫 三公(榮譽職) 尚書 皇帝個人秘書(逐漸掌權) 魏、晉 丞相 復置三公 錄尚書事 尚書之最高職位 尚書令、尚書仆射門下侍中中書令 尚書先任者皇帝側近皇帝秘書長 隋內(nèi)史令 納言 尚書令 內(nèi)史省長官 門下省長官 尚書省長官 三省長官唐 尚書令、尚書仆射侍中中書令 尚書省長官門下省長官中書省長官 三省長官 尚書仆射侍中中書令 由于太宗曾任尚書令,后不再任命此官,改以尚書仆射為長官 同中書門下平章事 肅宗至德以后,同中書門下平章事才是真正的宰相 北宋 同平章事 尚書左仆射兼門下侍郎尚書右仆射兼中書侍郎 宋徽宗時稱太宰、少宰 南宋 丞相 宋孝宗時將仆射改稱為左右丞相 元 丞相 廢除尚書省,只置中書省,仿照北方風俗,右丞相較左丞相高 明 丞相 由于丞相胡惟庸專權而廢止 內(nèi)閣大學士 原為皇帝顧問兼秘書,后期演變?yōu)樾姓賳T 清 殿閣大學士 內(nèi)閣高級行政官員 軍機大臣 軍機處高級行政官員 內(nèi)閣總理大臣 仿日本立憲制度 明清廢相后,皇帝躬覽庶政、自兼相權、親轄六部、皇權大增,大學士和軍機大臣等的職權與前朝宰相實有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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