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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家園聯(lián)系家長委員會制度
隨著社會一步步向前發(fā)展,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yè)單位,為了維護正常的工作、勞動、學習、生活的秩序,保證國家各項政策的順利執(zhí)行和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訂的具有法規(guī)性或指導性與約束力的應用文。制度到底怎么擬定才合適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幼兒園家園聯(lián)系家長委員會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上海市嘉定區(qū)江橋鎮(zhèn)凌云雙語幼兒園家長委員會(以下簡稱家委會)是由各班家長代表組成的群眾組織。家委會在幼兒園園長的指導下開展工作。
第二條:家委會主要任務:幫助家長了解幼兒園的工作計劃和要求,協(xié)助幼兒園工作,及時反映家長對幼兒園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協(xié)助幼兒園組織和交流家庭教育經(jīng)驗。
第三條:家委會具體工作:
1、協(xié)助幼兒園順利完成保教任務。
2、注重提高全體家長的家教水平,并與教師配合,共同提高對幼兒的保教質(zhì)量。
3、聽取、聯(lián)系和反映全園家長所關注的問題,把有關的信息進行歸納、分析,把急需解決的意見、建議提供給園領導或教師,促進幼兒園各項工作的改進與提高。
4、以達到更好的幼教效果的目的,熱情為全體家長服務。
第二章機構(gòu)組成的職責
第四條:家委會成員由各班教師和家長推薦,選舉產(chǎn)生(一般每班一名),家委會遷出主任一名,副主任一名,其主要職責如下:
1、參與幼兒園管理及時與幼兒園園長溝通工作信息,共同研究解決每學期需要重點解決的問題,以便使家長與幼兒園配合好各方面的工作。
2、與園長共同召集家委會全體委員會議,每學期至少一次。
3、在幼兒園園長的指導下,協(xié)助主持好家委會日常工作。
第五條:各班家園及家長集體活動,應及時通知家委會。
第六條:家委會每年換屆一次,換屆時間為每年十月中旬。
第三章附則
第七條:本章程自家委會會議通過之日起執(zhí)行。
第八條:本章程可視情況由家委會會議進行修改補充。
第九條:本章程的解釋權在家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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