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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必須落地
近日,吉林省安委會辦公室組織開展了“安全護航發(fā)展—亮劍行動”第二輪專項暗訪,抽查了全省大部分地區(qū),共檢查旅游包車、客貨運輸車、;愤\輸車、校車、農用車等各類上路行駛車輛169輛,從中發(fā)現車輛安全管理方面問題232項,屬地政府部門及企業(yè)管理問題21項。目前,有關部門已對違法個人和單位分別依法給予行政處罰。(《吉林日報》5月27日)組織開展“安全護航發(fā)展—亮劍行動”第二輪專項暗訪,是吉林省強化安全生產監(jiān)管工作,實現安全生產目標的一個重要動作。這種主題性暗訪,很有針對性、真實性和威懾性。通過暗訪發(fā)現,長春市雙陽區(qū)客運公司、吉林鑫遠公路客運有限責任公司、四平市宏野公路客運有限公司、遼源市東豐縣遠航聯(lián)運有限公司、松原市前郭縣吉拉吐鄉(xiāng)中心校和洮南市客運運輸公司等6家單位,存在嚴重安全隱患,原因是企業(yè)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由此可見,安全生產這件大事在一些單位擱淺,其主體責任不落實是要害問題。2002年6月29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通過,2002年6月2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七十號公布,自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根據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的決定修正,自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明確規(guī)定:“安全生產工作應當以人為本,堅持安全發(fā)展,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強化和落實生產經營單位的主體責任,建立生產經營單位負責、職工參與、政府監(jiān)管、行業(yè)自律和社會監(jiān)督的機制!痹擁椃稍诿鞔_規(guī)定了生產經營單位是安全生產的主體,安全生產必須從生產經營單位抓起的同時,也對主要負責人的職責作了相應的規(guī)定:一是建立、健全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責任制;二是組織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三是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四是監(jiān)督、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五是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六是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吨腥A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的這些明文規(guī)定,體現出國家意志與人民意志的統(tǒng)一,而通過明確的職責劃分和主體責任的落實,促進全面、具體地實現安全生產的管理效果,則是達到的根本目的。作為任何一個單位,必須將法定的責任要求貫徹到每一個環(huán)節(jié)和過程,作為單位主要負責人也必須按照本法的規(guī)定履職,同時制定相應的、精細的安全生產管理操作流程,切實做到不安全不生產,生產和效益必須服從安全。這次吉林省安委會辦公室組織開展的“安全護航發(fā)展—亮劍行動”第二輪專項暗訪,發(fā)現了那么多的安全隱患問題,尤其是通報的6家單位,都是尚未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的規(guī)定落實主體責任的反面典型。為了盈利,竟然不顧職工和乘客的生命財產安全,膽敢冒犯法律,是絕對不能容許的,必須一查到底,追究主體責任,必須采取措施,徹底根除隱患。確保安全生產落地,首先主體責任必須落地。沒有主體責任落地,任何單位的安全生產都是沒有保障的。特別是交通運輸單位的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不落實,甚至留有安全隱患,后果更為可怕。政府應依法強化對客運班車、旅游包車、校車等安全監(jiān)管和道路通行管控,嚴格限制客運班車、旅游包車在沒有完成重大隱患治理的農村、山區(qū)等重點路段通行,切實做到安全駕駛、安全通行。(薛寶生)